2015年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方案(2)
(四)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五)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不得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试教(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试教(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试教(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试教(面试)人员。应聘教师岗位采取试教方式进行,试教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课堂掌控能力及教学能力等,满分100分;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学院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应聘同岗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有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095303、84095330(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4095297(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附件: 2015年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015年5月5日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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