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2)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面试包括专业知识考试和综合能力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专业知识考试占30%、综合能力考查占2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由省地勘局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除外)。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 100分(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0分)。笔试时间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同时公告,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省地勘局网站公告。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达到合格分数人员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专业知识考试加综合能力考查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知识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主要内容为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综合能力考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
考试成绩在省地勘局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缺少证件原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31-85160371(局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731-85190979(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省地勘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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