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临安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74人公告(2)
4.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5年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凭身份证到临安市人才市场(临安市临东路67号人才大楼二楼)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本次考试的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
1.笔试
笔试科目:1门。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内容。
笔试时间:2015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职业高中岗位的人员笔试前须先统一参加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在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实施3天前,若有入围面试人员书面申请放弃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办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进入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体检、考核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对于报考学校(岗位)明确的,直接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于报考具体学校不明确(按学科统招)的,先确定聘用学校,再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具体学校(按学科统招)确定办法为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名次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即第一名先选择聘用学校,第二名在余下聘用学校中选择,以此类推。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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