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宁波象山县招聘教师29人公告(第二次)(2)
(3)高等院校历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优秀运动员:县体育局出具的选送时具有象山户籍的象山生源的证明、教练员证书、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报名者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考生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4)、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5.报名资格审核。经核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通过,并向报名者说明原因;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按1:3的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中小学信息技术、中学心理学职位按1:2的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定向鹤浦、高塘、泗洲头墩岙塘职位按1:1.5的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培智、中小学音乐(定向培智学校)职位按1:1的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由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相关事项详见象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xsedu.net.cn)。考场统一设在丹城城区。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具体分为三类:
1.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信息技术职位(包括音、体、信定向职位)。考试项目分为两部分:项目一为技能测试,项目二为教学能力测试。技能测试范围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招聘计划2名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 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测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教学能力测试形式为说课,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不足60 分者淘汰。
2.其他职位。考试项目分为两部分:项目一为笔试,项目二为教学能力测试。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招聘计划2名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 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笔试合格分=该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如平均分高于6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 60分;低于4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40分。)。教学能力测试形式为说课,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不足60分者淘汰。
(三)体检
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项目一成绩、项目二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等,以项目一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成绩再相等,则均列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程序参照象山县招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县人力社保局及招录单位主管部门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象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xsedu.net.cn)和象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srlsb.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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