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聘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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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聘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是直属于浙江省供销社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校址位于绍兴市袍江经济开发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8个岗位共15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2015年非教学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2015年8月31日)。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可适当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5月26日。应聘人员可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高校人才网")到我院组织人事处邮箱zjnysmrc@163.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请不要重复发送报名邮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从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网站"招贤纳才"的"公告公示"栏目查询结果。
3、资格初审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4、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并在网上发布通知。通过资格初审者凭本人身份证、报名表(贴照片)参加资格复审。对于资格复审通过者,招聘单位发放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
笔试之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表(贴照片)、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政治面貌证明(党员证明信)材料、相关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笔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者,发放准考证,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初定于6月上旬在我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我院网站"招贤纳才"的"公告公示"栏目公布。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后,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参加考试人数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方案及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我院网站通知。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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