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武隆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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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市武隆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5名)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武隆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武隆县2015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名;
7.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5年6月3日;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为2015年6月3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于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武隆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武隆县人才交流中心(巷口镇芙蓉西路24号)
联系人及电话:张春兰(023-77725036)
张沥匀(023-77728995)
(三)报名要求: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事业单位公招考试报名表》(附件2),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科)。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笔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四)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或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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