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农药科学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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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省农药科学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组建于1966年9月的山东省农药科学研究院,原名“山东省农药研究所”,2013年9月经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正式更名为山东省农药科学研究院,属财政补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过近五十年的建设和发展,在增强科技实力与自我发展能力建设中,基本形成了科研开发、科技产业、中介服务三大板块有效融合、良性互动的格局,经过艰苦探索和勇敢实践,逐步构建起了符合科研院所内部运行特点和市场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框架,研发领域涵盖从农药新品种、新技术、产业化工程化、标准检验、农产品残留、环境治理到安全评估及绿色应用等多个专业方向,逐步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农药科研体系,培养造就了成龙配套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拥有了仪器设施完备、研究水平先进的科研开发和行业服务平台。
我院现设有工艺技术研究所、化学农药科研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化学农药及中间体产品质量检验站、残留检测研究所、理化检测研究所等科研检测机构。建院以来,共取得200余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0余项,多项成果在大江南北开花结果,影响巨大,有50余项科研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省部、市级科技成果奖奖励。近年来,先后承担了国家“十五”、“十一五”、“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以及省自主创新重大专项、农业重大应用技术创新等国家、省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在我国农药创新科研体系中占有了一席之地。我院科技产业公用工程和基础条件已经基本具备,法人治理结构逐渐完善,在实战中训练造就了一支懂经营、会管理的复合人才队伍,经营规模逐年扩大,运行质量逐年提高,公司品牌渐成影响,国内国际市场运作日臻熟练。
目前,我院是中国农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发起单位,牵头组建了“山东省农药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山东省农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十多个行业创新组织,是国家农药协会、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山东省农药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山东省农药学会会长单位;是山东省化学农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化学农药及中间体产品质量检验站、山东省化工标准化农药分技术委员会、山东省农药信息中心的建设依托单位和山东省农药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具有农业部颁发的农药全组分分析、田间药效(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和残留检测的农药登记试验、省质监局颁发的农药及中间体产品质量检测、农药理化性能安全评价等多项资质,在推动山东农药行业升级转型和绿色高效农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会所属山东省农药科学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网站(http: //www.sdchem.gov.cn)及山东省农药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pesticide-sd.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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