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钦州市市直、钦州港区事业单位招聘229人考试公告(3)
(二)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5月27日8:30—6月3日18: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报名次日起2日内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除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随军家属外,其余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纸质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进行审核;属随军家属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供纸质随军审批表等材料进行审核。
2、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15年6月3日24:00前,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网上资料的修改,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三)对不达比例开考的岗位,需上报审批。在笔试中,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能开考。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后,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1的岗位不能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及以上1:3以下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于2015年6月
3日前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钦州港区人社局按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2015年6月4日前,对不予开考的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发布公告,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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