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钦州市市直、钦州港区事业单位招聘229人考试公告
广西备考交流QQ群:282432567
备考推荐:2015年广西事业单位考试名师网络课程班
2015年钦州市市直、钦州港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5月25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23号)等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市政府批准,2015年钦州市市直、钦州港区64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29人。为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6日-1997年5月26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
1、对特殊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
2、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9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
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岗位及条件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未到期的人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聘)未满2年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新录用(或聘用)试用期的和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