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新进人员公开招聘3人公告(2)
(三)资格复审
被通知来院参加考核的人员,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实践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资格审查表(附有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含前期学历学位证书)。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4、报考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或证明材料;
5、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及学习成绩单等材料。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笔试和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分笔试和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专业基础知识根据招聘岗位专业确定相关内容。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5:1确定,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二)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进行合成,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以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具体考核实施方案于考核前3天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完毕,由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情况明确作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签名后加盖体检医疗机构公章。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入围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或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院党委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公示一周。
七、上报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审批通过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院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的命题、考务组织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保密、纪律规定实施。学院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且全程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监督电话:学院纪委书记室:0551-65658112
学院纪委监察室:0551-65658122
九、联系方式
电话:0551-65659300,0551-65659938,0551-65658120,
联系人:张老师、吴老师、赵老师
报名电子邮箱:agyrsc@126.com
应聘人员如需了解学院具体情况,请参见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官网,网址:www.ahbvc.cn。
本公告由安徽工商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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