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黑龙江哈尔滨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3)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一)考核合格人员,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拟聘人员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三)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享受待遇
(一)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引进人员的服务期为5年以上。
(三)其他优秀人才如有意向,相关待遇可面议。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天浩、陈政;联系方式:0451-86390189;电子信箱:rensc@hrbust.edu.cn
九、哈尔滨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
0451-86390112
十、本公告由哈尔滨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哈尔滨理工大学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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