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检察事务人员招聘30人公告(2)
六、管理
聘用合同首次签约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每月工资2000元。
(二)正式聘用期内每月应发工资约3000元。年终根据地方工资福利政策规定和聘用人员工作表现,适当发放一次性奖金。
(三)按照《成都市市级机关聘用后勤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并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28-87782337
咨询电话:028-87782218
九、本公告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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