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巴中通江县工勤人员招聘公告
2015年四川巴中通江县工勤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7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高中(含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
3、1997年 5月31 日及以前出生,1980年 6月 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通江县2015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7、县内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工勤人员7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至6月 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通江县2015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等信息。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选择符合条件要求的招聘岗位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通江县2015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
2、资格审查。本次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须考生凭本人毕业证、二代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无交通责任事故证明、《报考信息表》和4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参加,并向招聘单位现场交验与应聘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
3、确认缴纳。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收取笔试考务费50元,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另交技能测试费用80元/人)。
4、《准考证》领取。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5年 6月8日前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公安局网站上公告。报名结束后于 2015年 6月 8日前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公安局网站上公布领取准考证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
(五)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并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采用笔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技能测试占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6月17日上午。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进行命题和考试,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内容,卷面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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