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佳木斯市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38人)(3)
(四)考核
由佳木斯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佳木斯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佳木斯广播电视台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2015年应届毕业生被确定聘用后,需取得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应毕业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1、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
2、聘用后按台聘人员管理,薪资待遇:试用期底薪1500元/月+平均绩效工资1000元/月,缴纳“三险一金”。
3、本次招聘的广播电视编导为复合型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后要服从台内广播电视采、编、播、制各岗位统一调配。不服从工作岗位调配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托付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情形的。
九、组织机构
成立佳木斯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佳木斯市广播电视台,主任由张宏伟同志担任,招聘工作在佳木斯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十、其他
本招聘方案由佳木斯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佳木斯市广播电视台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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