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定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350名工作人员公告(5)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的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体检、考核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和市招聘办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选岗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人员,按各岗位面试分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由拟聘人员依据分组招聘计划选择相应招聘岗位。岗位确定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聘用人员凭《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在5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并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招聘单位原则上应在公示期满后的10日内办结审批及相关手续,并适时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自接到报到通知的3日内,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定办发〔2006〕87号文件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招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直接聘用,优先选岗。聘用后,经市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安排到教育系统其他岗位。
2、被正式聘用人员,10年内不得调离定州教育系统。
3、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考核、公示等环节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从各岗位面试分组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4、凡自动放弃选岗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三年内不准报名参加定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5、招聘相关信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关注。
(九)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市监察局举报电话:231314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2589823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331521
2015年定州市农村小学及幼儿园招聘岗位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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