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洛阳市洛龙区招聘9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和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的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5年5月28日9:00至5月31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5月28日9:00至6月1日17:30。
3.报考资格审查
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60元。网上缴费须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5.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5年6月11日上午9:00至6月13日下午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7.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8.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5年5月28日至6月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到洛龙区行政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2室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9.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10.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及优待对象
1.公开招聘教师
(1)加分及免笔试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洛龙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者;在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
在洛龙区工作兼职洛龙区农村学校教学工作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报考此次小学教师职位,本人承诺继续在农村学校任教至少满5年的考生,可申请免于笔试,笔试成绩按此次考试所报职位相应学科卷面成绩最高分计算;也可申请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加10分,但不再享受免笔试优惠政策。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和免笔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a.自行下载并填写《2015年洛龙区招聘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2)或《2015年洛龙区招聘教师免笔试申请表》(附件3);
b.“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洛阳市委、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且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4);
c.“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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