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安阳市文峰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7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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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安阳市文峰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70名)
为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和《安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安政办〔2006〕49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其中:面向文峰区管理的大学生村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招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德才兼备为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安阳市范围内(安阳市户籍或安阳市生源)普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毕业生。属于文峰区管理的普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村干部(属区委组织部管理)和社区工作人员(属区民政局管理)单设招聘岗位。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纪、政纪;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应聘面向大学生村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是属于文峰区管理的,截止2014年12月31日在岗且须连续任职满2年,同时须具有普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另具有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招聘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5月18日在《安阳日报》、安阳市文峰区电子政务外网(网址:http://wfqzf.anyang.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5月2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文峰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文明大道中段眼科医院往东200米路北)
3.报名办法:
①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应与所报专业要求相一致,大学生村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不限专业。
②个人准备材料:
应聘者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在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原件。已就业的另须持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未取得毕业证的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交学生证、学校证明信(学校证明信上须注明学生所在学校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大学生村干部另须提交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信,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交区民政局出具的证明信(证明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在岗情况);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所有证书、证明均须提交A4纸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另须提交《文峰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登录安阳市文峰区电子政务外网或公用邮箱:wfqgkzp@126.com密码:5100261下载填写并用A4纸打印)。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每人须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并现场采集人像。
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④经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人员,凭报名交费收据和有效身份证现场采集人像,并于2015年6月9日至6月10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交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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