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张掖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60人公告(4)
九、相关待遇
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等岗位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其工资2015年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标准,从录用文件下发次月起划拨县区,由县区按有关政策落实。从2016年起,其工资等待遇按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标准执行,纳入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区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政策予以落实。按照甘政办发〔2015〕37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取消以往“试用期满后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的限制,可以正常流动。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经批准录取的“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人员,按照省上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各项待遇。
十、考试组织
考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财政、教育、卫计、农业、畜牧、旅游、体育等部门成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政策由人社部门负责解释,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相关问题由教育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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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人社局 (0936)8861010
临泽县人社局 (0936)5520201
高台县人社局 (0936)6631589
山丹县人社局 (0936)2721324
民乐县人社局 (0936)4416862
肃南县人社局 (0936)6122223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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