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直文化系统幼儿园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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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直文化系统幼儿园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直文化系统幼儿园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是自治区示范幼儿园。为满足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5年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0名。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确保聘用人员的素质。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
人 数 |
专业 要求 |
学历 |
职 称 |
年龄(岁) | 其它资格条件 |
教师岗(1) | 专业技术人员 | 2 | 学前教育 | 2015年大专毕业生 | 不限 | 不限 | 具有教师资格证(可延长至毕业时提供) |
教师岗(2) | 专业技术人员 | 5 | 学前教育、英语、中文教育、艺术教育、幼儿教育、教育技术学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不限 | 30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具有教师资格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延长至毕业时提供) |
教师岗(3) | 专业技术人员 | 2 | 学前教育、体育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大专学历 | 不限 | 30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教师资格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延长至毕业时提供),能承担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适合男性。 |
会计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财务)电算化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35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延长至毕业时提供) |
注: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5年版)》执行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精神。
2.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教师岗位(1),2015年应届大专毕业生。
5.教师岗位(2),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教师岗位(3),大专学历,年龄30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能兼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适合男性。
7.会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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