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3名公告(2)
(四)考试
1、专业技能测试
根据岗位工作需求,对应试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并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电脑录入的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后,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划定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合格考生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用测试综合知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贵州省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公文处理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面试
面试对象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根据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之和末位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协调沟通与合作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组织笔试考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按体检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写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总成绩依次从高到低递补参加体检、考察。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书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涉及考生考试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请各级机关(单位)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加公开考选。
监督举报电话:0858-8232096、0858-8692650。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辅助人员报名表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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