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安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区县属事业单位212名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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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安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区县属事业单位212名考试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5月29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及相关规定,西安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3名工作人员,其中市属事业单位348名、区县属事业单位212名、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及任职条件。
5.以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专业应聘的人员年龄要求为28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8日以后出生),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应聘的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8日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生源地和户口限制。大学专科学历应为西安市生源或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2015年5月27日之前已正式落户)。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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