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属戒毒单位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
2015年浙江省属戒毒单位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
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成绩排名,现将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附件1)予以公布。请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认真阅读该通知,并做好下述事项:
1. 确保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为方便招录机关和考生间联系,更好地维护考生权益,在部分招录环节上,我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平台告知考生相关工作安排,请务必保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并配合做好短信回复等工作。
2. 参加资格复审,领取《体能测评及后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现场资格复审于6月3日8:30-16:00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图书馆一楼大厅进行。考生除携带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张外,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若户口簿上显示落户时间在2015年3月16日之后的,必须提供2015年3月16日当天的户口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若户口簿上显示落户时间在2015年3月16日之后的,必须提供2015年3月16日当天的户口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①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完成资格复审后,现场领取《体能测评及后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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