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1713名公告(2)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依次进行。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考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6月28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内容包括学科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和公共科目(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各占笔试成绩的20%)。其中标注有“不进行专业科目测试”的岗位,笔试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和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计算。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在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六、其它事项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地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聘用合同,报名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2015年6月12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证明时间在6月12日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二)省内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的临聘人员包括:
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全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其中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限定为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下发后,由省人社厅或各市州政府审核同意后招聘的医院临聘人员。
医改期间实行同工同酬的人员是指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列入改革范围的公立医院中通过竞聘上岗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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