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
六、考试或考核
(一)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掌握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应具备的基本技能。
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者,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所需有关证件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面试采取说课加结构化测试相结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育教学和专业技能水平及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按照说课和结构化测试各占60%和40%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于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其中说课和结构化测试各占60%和4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并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应聘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担付。
如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或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有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人员不再递补。
(二)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对应聘人员考察。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不予聘用的岗位,人员不再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党委及院长办公会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选名单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
因应聘人方面原因没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自行承担。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十、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招聘监督工作由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党委和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招聘咨询电话:28775521联系人:刘老师
招聘投诉电话:28775110联系人:刘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27686691联系人:邹老师
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
二O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