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11名事业编制岗位专任教师公告(2)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①个人电子简历;
②个人近期免冠1寸半照片(电子版);
③应聘者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从本科阶段起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重要社会兼职聘书的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
④应聘岗位招聘条件中所要求的与本岗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的扫描件;
⑤其他证明本人经历或能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1.网上初审
学校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学校通过在官网发布公告、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反馈初审结果和进行现场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因工作量较大,对未通过网上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2.现场审核
应聘者按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①《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②近期同底免冠1寸半彩色照片3张;
③网上报名时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结果发布
学校通过官网发布公告、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反馈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因工作量较大,对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相应减少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学校官网上发布。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占笔试成绩的40%)和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能力与水平测试(占笔试成绩的60%),不指定参考用书。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本人放弃报考。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公布笔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参加面试人选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由于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两部分内容构成:
(1)模拟授课(占面试成绩的70%):应聘者按照学校提前通知,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应聘者专业知识掌握及模拟授课情况给出分数;
(2)答辩(占面试成绩的30%):应聘者回答考官现场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
学校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达到及格线或以上的应聘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六)体检
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当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学校组织体检,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于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考察,由此产生的空额,可根据需要从同岗位应聘者总成绩超过及格线的人员中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程序由两部分组成:
1.阅档考察,对被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查;
2.工作考察,安排被考察对象进行为期2周的工作考察。
考察结束后,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对被考察对象提出书面考察意见,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提出聘用意见。
(八)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学校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原工作单位、所聘岗位,总成绩、考察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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