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遵义师范学院赴北京舞蹈学院现场招聘2名舞蹈专业技术人员
贵州备考交流QQ群:96373480
2015贵州遵义师范学院赴北京舞蹈学院现场招聘2名舞蹈专业技术人员
为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保证学校新增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专业为舞蹈、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教育。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5年6月11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报名时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等材料);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遵义师范学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组织。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北京舞蹈学院。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4.报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应届生凭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遵义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和《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的信息和材料。《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达到3:1(即开考比例)方可开考,低于3: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遵义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的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