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13人公告(3)
(五)招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招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招用的,按程序办理人事代理招用手续。被招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招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校园网等网络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电话通知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接收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35-8076166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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