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开封市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92名教师简章(3)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开封公众信息网、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封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与受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时不能提供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各种学历须提供学历认证,未提供认证的按未取得处理。
九、其他
(一)招聘相关公告在中国•开封公众信息网(www.kaifeng.gov.cn)、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kfrs.gov.cn)、开封教育网(www.kfedu.com.cn)发布。不另行通知本人,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开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解释权归开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地址:开封市教育局三楼315房间
咨询电话:0371-23886537
监督电话:0371-23886580
附表:
1.2015年开封市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
2.2015年开封市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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