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美姑县事业单位招聘57人考试公告(2)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照像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18日。
2.报名地点:美姑县政府政务中心服务大厅。
(二)报名要求及手续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美姑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领取,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如是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专科及以上学历需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护理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未迁入美姑县的美姑籍生源和父母一方在美姑工作或退休的考生,须出具父母所在单位(乡镇)证明材料;《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5)201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所在学校出具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注明姓名、毕业时间、毕业学历、专业等必要信息)、《成绩单》(各科成绩均在及格以上)。
(三)资格初审
由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等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美姑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及本公告规定情形,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六)信息告知
在整个公开考试招聘期间,领导小组将及时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http://mg.lsz.gov.cn]上发布有关考聘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因个人信息不畅,未按信息要求办理相关事宜造成不良后果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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