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二)资格审查
省科协负责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6月25日(9:00~11:00、13:30~16:00)。
2.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403室(省科协会议室)。
3.确认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字),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等)。③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及报考岗位所需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的情况证明。④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或相关佐证材料。
4.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招聘岗位所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职业素质和工作技能等方面进行测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在总成绩中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分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分数所占比例为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分数所占比例为笔试总成绩的3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为60分。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省科协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或到报名网站查询)。考试结束后,将在报名网、省科协网站公布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折算合成后的总成绩。
(五)考核、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等综合成绩情况,按1:1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和体检。对拟聘人选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总成绩递补人选。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省科协党组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省科协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将相关材料呈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七)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无异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办理接收
或调转等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遇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联系方式
省科协联系电话:0451-82624928、82623463
联 系 人:张宇鹏 杜冠超
监督电话:0451-8262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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