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二批)(2)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7月1日上午9:00时,通过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符合报考专业技术四级、七级岗位要求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无需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详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专业理论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答卷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且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http://www.lw.gov.cn)公布。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被确定为资格审查的人员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户口簿(属学校集体户口的,提交地址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且需加盖学校保卫处公章)、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小1寸彩色同底免冠近期照片2张。
(2)社会人员提供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注册证、户口簿、结婚证、工作经历证明(按报考职位其他条件要求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小1寸彩色同底免冠近期照片2张(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注册证不作要求的无需提供)。
(3)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通过分数线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本人考试通过成绩单和当年执业医师考试分数线有关材料。
(4)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人数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现场资格审核者方可参加面试,如有考生放弃面试或未能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则根据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详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的通知。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的情况。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
3、报考专业技术四级、七级岗位的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报考专业技术四级、七级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成绩将在广州荔湾(http://www.lw.gov.cn)公布。
(六)体检
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人员进行体检,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不合格的,或需要复查者在一个月内得不出合格结论的(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1〕52号)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七)考核
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调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进入考察的人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www.cdgdc.edu.cn)有效查询凭证,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明(201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无法提供有效查询凭证或鉴定证明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若考核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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