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湖州市吴兴区竞争性选拔紧缺专业副科级领导干部简章(2)
3.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应试者领导能力素质、专业能力素质及实际工作能力。面试过程中,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基层党员干部作为群众代表参加旁听,进行现场评分。区纪委全程监督。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照面试评委评分占80%、群众代表评分占20%的比例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4.综合考察。由区竞争性选拔(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注重对考察对象德的表现和岗位适应情况的考察。
5.确定人选。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提交领导小组审议后,对其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作为拟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建议人选由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并进行公示。
6、试岗任用。通过竞争性选拔产生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能胜任岗位要求的,正式任职;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按程序免去职位后,另行安排工作。企业报名人员通过竞争性选拔担任领导干部的,自任职之日起辞去企业内所有职务,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和其他有关事项。
四、有关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4日—6月9日(周六、周日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9日中午12:00。
2.吴兴区竞争性选拔(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区行政中心1号楼11楼11111办公室。
3.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咨询电话:中共吴兴区委组织部,0572-2289166、2289167。
附件:《吴兴区竞争性选拔紧缺专业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吴兴区竞争性选拔(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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