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泰州市高港区公开招聘70名教师公告(3)
8、公开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同时,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参加选岗。选岗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
选岗须由报考者本人按时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按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因参加选岗人员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或放弃选岗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在空缺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结束后,已选定的岗位计划如因报考人员放弃上岗,该岗位计划不递补。
9、公示与聘用
公开选岗结束后,在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港教育网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高港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由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966546(区人社局)86966188(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86966163(区纪委)
指定网站: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gghrss.gov.cn
高港教育网www.ggedu.cn
附件:1.《高港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2.《高港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3.《高港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