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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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定海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区属幼儿园教育教学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 要求 |
年龄要求 | 户籍要求 |
幼儿园教师A | 4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 1985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 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户籍不限) |
幼儿园教师B | 5 | 大专及以上 | 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不限) | 1985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 定海户籍或定海生源 |
考生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户籍要求以2015年6月1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至2015年6月14日。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6月14日(周日)—6月15日(周一),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定海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定海区环城西路40号);
3、报名携带材料及报名费
(1)报考“幼儿园教师A”岗位的考生需随带本人户口簿(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可不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幼儿园教师B”岗位的考生需随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本人须如实填写《舟山市定海区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每位报考人员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
(3)报名收费按照浙财综字[2007]7号规定,每人每科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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