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69名工作人员公告(3)
七、资格审查
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辅导员岗位由新疆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农业大学(www.xjau.edu.cn)主页上进行公示。
八、考试
1、应聘专业教师岗位人员岗位考试 。
应聘专业教师岗位者,如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进行。
(1)笔试
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40%折算。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
笔试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实施,参加笔试名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将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时一同公布,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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