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公安机关事业编制人员招聘52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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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疆公安机关事业编制人员招聘522人公告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及《关于设立新疆互联网安全管理中心等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新党编办〔2014〕162号)等文件精神,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5年公安机关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2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2015年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自治区公安厅网站http://www.xjgat.gov.cn及各地州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公安局官方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2、新疆大中专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3、俄语、阿拉伯语、土耳其语、乌尔都语、普什图语等小语种考生不限制户籍和生源地;
4、在疆工作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一年的须服务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两年的须服务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须服务满二十四个月。
上述人员应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6月30日至1998年6月30日出生),其余年龄段以此类推;
6、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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