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遵义市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州省2015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公布。根据《贵州省2015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5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 、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统称《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15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市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各县(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直相关招录单位具体实施。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初次复审时间:2015年6月9日至6月12日(8: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6月16日(8:30-17:30)
复审地点: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
本市考生跨县报考县(市、区)和乡镇职位的,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经本人报告负责资格复审的相应单位同意后,可到本市就近的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三、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笔试总成绩达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告的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以下要求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能证明符合职位条件的证明、证件。
五、相关要求
(一)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录简章》的规定,对照资格复审对象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对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经复审合格的考生,须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由复审单位提供,现场签署)。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资格,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在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另发递补复审通告。
(二)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须主动联系资格复审对象(含递补复审人员)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也须主动与资格复审单位联系,并关注现场资格复审及后续招录环节相关通知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通知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单位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主动放弃初次复审或递补复审的考生,均应在相应的复审时间结束前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否则将对相关考生的诚信情况记录在案。
(三)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复审考生应提交的上述材料外,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复审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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