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31名管理、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2)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6月9日---2015年6月17日
(3)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咨询:吴老师电话:0991-8762671
(4)报名方式:
登陆新疆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jau.edu.cn/zpsys)注册后网上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证件原件在面试时需提交复审)。
4.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5.专业目录请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6.资格审查。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农业大学(www.xjau.edu.cn)主页上进行公示。
七、考试
1、应聘人员考试。
应聘人员如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进行。
(1)笔试
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40%折算。考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理论水平。
笔试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实施,参加笔试名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将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时一同公布,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不再单独通知。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下同)原件,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60%折算。主要考察专业理论、方法,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由学校组织专家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在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放弃者,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
八、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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