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保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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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南保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对象
高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
(一)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招聘岗位详见《2015年保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的岗位性质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
三、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79年6月10日至1997年6月 10日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7月1日(不含周六、周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3.联系电话:0898-83668451、38660675(保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接受现场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在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baoting.hainan.gov.cn)《保亭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考生及保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明确报考单位和职位。
5.报名要求。报名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书 (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张,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2)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3)有工作单位(在编在岗)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外聘人员不要求。
6.报名考生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7.每个岗位与报名人数报考比例必须达到1:3及以上的才能开考,经资格审查招聘岗位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则相应取消或消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在公告后2天内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规定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8.报考考生凭《保亭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或身份证于2015年7月16日――7月17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9.报考考生应全程密切关注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报考事宜、资格审查结果、领取准考证、各项考试成绩、体检和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公布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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