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卫计系统招聘82名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笔试成绩同分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四)体检、考察
相关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择岗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公务网(www.lucheng.gov.cn)、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www.wzlcks.com)、鹿城区卫生局网站(www.lcwsj.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将统一进行择岗(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确定岗位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并于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否则到期后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其他相关信息将公布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鹿城区卫生局网站。
(2)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以及温州生源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不得报考。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7)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88202157(报名咨询)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990920
附件12015年鹿城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2015年鹿城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各岗位考试专业一览表.xls
附件3:鹿城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6月10日
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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