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2)
(三)考试
1.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或高校组织,面试在厅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和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通过http://www.tdzl.ha.cn(河南省土地整治网)进行公布。
2.成绩的计算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时,进行面试加试。
笔试成绩应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在http://www.tdzl.ha.cn(河南省土地整治网)进行公布,面试成绩于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试总成绩及时在http://www.tdzl.ha.cn(河南省土地整治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按照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厅人事处审核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国土资源厅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厅人事处批准。
五、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应遵守相应的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招聘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监督电话
0371-68620256(省国土厅纪检监察室)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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