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蚌埠市)
2015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蚌埠市)
根据蚌埠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就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6月1日、2日8:00—12:00,14:30—17:30;
2、地点:蚌埠市人事考试基地(解放路立交桥东南侧,原蚌埠技师学院教学楼),可乘107、117、128路公交车。
二、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两份、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或就业推荐表;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等内容的书面证明、各科成绩单以及有关证件材料。
招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所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5年服务期满、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可凭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服务基层开始时间、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称职)”等内容的书面证明以及相关材料办理。如考生在外省服务,还须提供经高(中)考、被高校(中专学校)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如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报考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考的艰苦边远乡镇职位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本市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本市的证明材料(如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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