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临沂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审查公告|时间
2015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为切实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2015年临沂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15年临沂市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告》的要求,现就2015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除工勤以外的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6月29日-30日(8:30—12:00,14:00—17:30)。
递补审查时间:6月30日-7月1日(8:30—12:00,14:00—17:30)。
地点:报考市直机关、全市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市法院、检察院机关、临港经济开发区乡镇机关、蒙山旅游区乡镇机关的,在市直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市直选调生职位的,由市委组织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县区直部门、县区法院、检察院机关、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的,在县区由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具体面试资格审查地点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2015年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
1.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已经发放的要一并提供)。
2.《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的,要提供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或提供教育招生部门出具的山东生源证明材料;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的,不需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6.下载填写的《临沂市考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表》(A4纸正反面打印,附件2)。
7.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用楷书注明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等信息)。
(二)非2015年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
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5年5月5日前取得)原件及复印件。
2.有学位要求的还要出具国家承认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限制专业或有学位要求的,必须与简章规定的专业或学位要求一致)。
3.专科学历人员报考的,要提供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相关证明材料;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的,不需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4.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临沂市公务员”介绍信。暂时无法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的在职人员,需下载打印并提交《暂缓提交同意报考公务员申请表》(附件3),用人部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后,“同意报考临沂市公务员”介绍信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5.《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6.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7.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下载填写的《临沂市考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表》(A4纸正反面打印,附件2)。
9.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用楷书注明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等信息)。
(三)报考乡镇机关相关职位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
1.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相关证明材料。
3.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临沂市公务员”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需下载打印并提交《暂缓提交同意报考公务员申请表》(格式见“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资格审查通知附件),用人部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后,“同意报考临沂市公务员”介绍信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4.《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5.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6.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下载填写的《临沂市考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表》(A4纸正反面打印,附件2)。
8.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用楷书注明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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