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四川省成都市考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中共成都市 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2015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 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2015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的规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的笔 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按照上述原则,2015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共2458名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定于2015年7月1日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青羊校区(成都市大石西路56号)进行。请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务于资格复审当日17:00前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者现场办理面试手续。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5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二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①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送招录机关审察。
②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及其他依据材料。
③报考“在川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职位的,须提供关于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协议、服务年限以及服务期的现实表现、服务期满的考核结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④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⑤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⑥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⑧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于2015年7月1日 20:00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按上述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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