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榆林市小学教师招聘73人公告(2)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榆林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l.gov.cn/)、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lhrss.gov.cn)和榆林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lrs.gov.cn)发布公告。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一览表。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lhrss.gov.cn)。
报名时间:7月8日—7月15日;
资格初审时间:7月8日—7月16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lhrss.gov.cn)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二寸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由各主管部门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时间:7月8日—7月17日。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l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7月15日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考务费50元,由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付。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于7月17日8时至18时向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地址:榆阳区文化路与青山路交界处东北角)申请减免考务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根据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确认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为1:5。未达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lhrss.gov.cn)公布。招聘计划核销的,考务费由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负责退还应聘人员。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22日9︰00-7月24日11︰00。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lhrss.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下载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本次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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