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榆林市小学教师招聘73人公告(3)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 笔试:笔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及地点:7月25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2)考试分值: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笔试设置统一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笔试最低分数线为所在岗位实际参加考试考生的平均分。
(3)笔试测试范围为:
A、科学岗位:小学《科学》教材知识占30%,高中教材《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知识各占1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政策法规占30%。
B、其他学科岗位:本学科高中教材知识占7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政策法规占30%。
(4)成绩查询:笔试最低分数线统一公布,应聘人员可以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lhrss.gov.cn)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2. 资格复审: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的资格复审,由各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lhrss.gov.cn)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同意报名应聘证明)。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3. 面试: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lhrss.gov.cn)公布。
(2)考试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面试最低分数线为面试当天同一考场同一场次实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3)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4. 确定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
(1)考试总成绩分值: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在单位有空缺编制的情况下,予以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若单位无空缺编制的,则进行专业技能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考察
由各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各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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