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省宜春市直属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33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缓解人才急需紧缺问题,进一步改善人才队伍结构,为我市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根据《宜春市引进人才暂行办法》(宜办发〔2010〕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5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市直有关单位,现有关事项如下:
一、引进的范围
面向全国,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引进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综合素质较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5岁;
3、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被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有工作经历者优先。正规海外留学并回国的硕士研究生等同资格,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资格认证书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引进后等同国内硕士研究生待遇。
4、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其他要求。
三、引进的专业、岗位及数量(见附件)
四、引进待遇
1、列正式事业编制;
2、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五年服务期的协议,如违约则承担违约责任;
3、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的,在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表现特别突出的可重点培养使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可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4、用人单位安排一年的住宿。
五、引进工作程序
引进工作程序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审批等程序进行。
六、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 7月23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传真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三种方式,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种方式,不得重复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后,请考生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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