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次招聘15人公告(5)
(1)专业技术岗位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进行答辩、实操,实操内容为与应聘专业相关技能测试。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需要准备教学辅助用具。
(2)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由学校相关部门代表和相关专业的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3)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试讲、答辩和实操的总分均为100分,各单项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含答辩)×60%+实操成绩×40%;管理岗位面试成绩=答辩成绩。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同时须面试成绩均合格)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安排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把有关材料报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根据审批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需说明的问题
(一)凡招聘岗位条件涉及年限计算的,计算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例如,年龄35岁以下,指1979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工作由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面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7368960,庞老师、曾老师(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综合办公室)。
点击下载>>>
1.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2015年第二次招聘岗位表.doc
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2015年7月15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