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揭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职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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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教育局将于2014年9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特殊教育学校12名教职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本次招聘面向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4年揭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人数。本次招聘人员12名,具体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应聘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日至9月4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揭阳市教育局人事科(市教育局办公大楼6楼608室);
联系电话: 0663-8724407;
联系人:杨老师、苏老师、林老师。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和资料到揭阳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可先上网下载并填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按照招聘条件到报名现场一并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学位证书(有者提供);
2、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人事关系寄存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的的,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出具证明;
3、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系列岗位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4、执业资格证书(报考生活护理师、校医岗位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5、有效内地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有者提供);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相片3张。
上述要求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原件查验后退回。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进行。笔试采取试卷作答形式,面试采取面对面考核形式。两者均按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为6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
(一)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为确保竞争、择优、公平、公正,本次笔试设置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2,即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必须等于或大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方可开考,否则,该岗位将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该岗位不予开考。笔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市人社局监督。本次笔试不指定用书,笔试内容按招聘岗位分二类,一类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教师岗位系列);另一类为通用卫生知识和素养(生活护理师、校医岗位)。笔试试题由市教育局委托市人社局命制。笔试时间初定于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在距考试至少两天前通知考生领取。笔试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委托专业机构阅卷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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