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河间市教育局招聘教师260人公告(3)
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安排补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招聘办公室组织。面试结束后,分学科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笔试成绩、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若笔试成绩、全日制学历仍然相同,由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分学科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计划生育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生须将本人档案交招聘办公室,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审定。对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办法与体检递补办法相同,递补者要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市教育局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后,由教育局制定聘用办法并聘用到相关单位。公示及聘用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三年合同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聘期内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城镇职工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第一年(即试用期间)工资1310元/月、第二年1500元/月、第三年1800元/月。聘期内,如工资待遇低于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请在河间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jian.gov.cn/ )下载。同时,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本网站。相关事宜招聘办公室不再电话通知,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17-3239362(市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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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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